海關總署關于在復審期間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繼續(xù)征收反傾銷稅發(fā)布公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guī)定,商務部已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開始期終復審調查。
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決定,在復審期間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繼續(xù)征收反傾銷稅,具體事項如下:
1
自2003年7月10日起,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 (稅則號48010000、480 26110、48026910,產品規(guī)格為每平方米重量45 克、46克和48.8克等,寬度為781毫米、787毫米、762毫米、1562毫米等),繼續(xù)按照反傾銷稅稅率表(新聞紙)所列的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的計算公式為:
反傾銷稅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
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反傾銷稅稅額) 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稅率
2
凡進口經營單位(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進口新聞紙必須向海關提交原產地證明,如果原產地為加拿大、韓國和美國,還需提供原廠商發(fā)票。
對于進口經營單位申報進口新聞紙時不能提供原產地證明,且經查驗也無法確定貨物的原產地不是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海關按照反傾銷稅稅率表(新聞紙)所列的其他加拿大公司適用的比率征收反傾銷稅;對于能夠確定貨物的原產地是加拿大、韓國和美國,但進口經營單位不能提供原廠商發(fā)票,且通過其他合法、有效的單證、證據(jù)也無法確定生 產廠商的,海關按反傾銷稅稅率表(新聞紙)所列的相應國家其他公司適用的比率征收反傾銷稅。
3
有關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新聞紙如何征收反傾銷稅等方面的問題,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 001年第9號)執(zhí)行。
4
對于經海關檢驗歸入稅則號48010000、48026110、48026910項下的新聞紙,如企業(yè)認為其進口的貨物并非用于印刷報紙、刊物而不應適用反傾銷措施的,應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由商務部決定是否對其征收反傾銷稅。海關總署將根據(jù)商務部的決定通知有關海關執(zhí)行。(消費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