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3/016號公告稱,進口自對巴西、中國、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復印紙(A4 copy paper)作出反傾銷豁免調查肯定性終裁,對進口自中國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復印紙作出反補貼豁免調查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不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該措施自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涉案產品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為4802.56.10.03和4802.56.10.09。 2016年4月12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巴西、中國、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A4復印紙進行反傾銷調查,對進口自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的A4復印紙進行反補貼調查。2017年3月17日,澳大利亞終止對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的反補貼調查。2017年4月19日,澳大利亞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決定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 2020年4月28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復印紙啟動反規(guī)避調查。2021年3月19日,澳大利亞決定自2020年4月28日起將進口自中國涉案產品的范圍擴大至每平方米67克重~100克重;對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復印紙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2021年7月2日,澳大利亞對原產于中國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及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復印紙發(fā)起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對原產于巴西、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復印紙發(fā)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22年3月31日,澳大利亞決定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以固定和可變相結合的方式征收反傾銷稅,分別為巴西8.1%、中國3.0%~10.0%、印度尼西亞59.7%、泰國0.9%;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7.0%的反補貼稅(Greenpoint Global Trading(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和芬歐匯川亞太私人有限公司除外)。 2023年2月3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第2023/005號公告稱,應澳大利亞國內企業(yè)Jackaroo Pty Ltd.的申請,對巴西、中國、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復印紙進行反傾銷豁免調查,對進口自中國的涉案產品進行反補貼豁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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